眉县特大液化天然气泄露事故
2008-7-8 来源: 新华网 【我来说两句】
2008年6月16日下午13时30分,新疆清鹤集团公司司机韩志刚驾驶一辆由青海向贵州运送满载着近20吨液化天然气的罐装拖挂车(车牌号:新M18797,挂车牌号:冀RN188)由西向东行驶至310国道陕西省
眉县1278KM+350M处时,与宝鸡市陈仓区西坡村司机林辉驾驶的一辆装载15吨石料的大货车(车牌号:陕C15944)发生擦挂,导致液化天然气罐装车左侧及罐体后侧阀门严重破裂,随即造成液化天然气大量泄露。浓浓的天然气从罐体的裂缝处直冲天空,当日中午气温达30度,泄露的气体随时都可能燃烧爆炸,而泄露地点正处在
眉县首善镇岳陈村过境公路中央,周围有400多户近1200多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危在旦夕,情况万分危急。
事故发生后,陕西省、宝鸡市及 眉县各级高度重视,有关领导立即率公安、安监、技术监督、交警、消防、120急救等部门在第一时间全部赶到事故现场,启动了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并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,迅速安排公安交警进行交通管制,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;对周围村庄全部实行断电,切断所有明火,责令现场救援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;紧急疏散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群众;急调周边市县10余辆消防车对液化气罐泄露处不间断的进行喷水稀释降温。与此同时,省、市消防、技术监督、安监等部门的专家也迅即赶到现场,经过100多名消防官兵和480多干部群众连续30多个小时紧张的昼夜奋战,截止17日下午18时20分,泄露事故全部排除,310国道交通道路恢复通行。当晚,周围村庄开始供电,被疏散人群全部平安返回家园,群众生产生活恢复正常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这起特大液化天然气泄露事故处置中,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。
(文/互联网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