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月起机动车执行新国标 新车不达国Ⅲ不予挂牌
西安市环保局昨日宣布,8月1日起,凡在西安市制造、销售、登记的轻型汽车必须达到国Ⅲ标准。作为陕西省首个执行这一标准的城市,西安将通过这样一个强制性的标准,缓解汽车快速增长给环境带来的压力。
推行背景
西安机动车每日增加近200辆
昨日,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太龙介绍说,目前,西安市的机动车总保有量达到94万辆,而且还在以每年6~7万辆的速度增加,平均每日增加近200辆。新车挂牌在反映市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,也给城市的环境带来了压力。
“即将实行的国Ⅲ标准,具有强制性、约束性,并非推荐性,因此具有法律效力。我市将通过这样一个手段,促进汽车生产厂家提升制造技术水平,实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,以此减少尾气污染。”任太龙如是说。
国Ⅲ优势
尾气污染将降低约30%
即将实行的国Ⅲ标准究竟是什么概念呢?据了解,这是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简称。与现行的国Ⅱ标准相比,其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约30%。仅就轻型汽油车而言,从国Ⅱ排放标准到国Ⅲ排放标准,每辆车尾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约降低30%,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约降低40%;就重型柴油车而言,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则分别降低30%左右。
推行步骤
下月起轻型车辆率先执行国Ⅲ
为了进一步改善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,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,6月30日,西安市政府下发通告决定,从下月起执行国Ⅲ标准。
具体时间表为:2008年8月1日起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、销售、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、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,应符合国Ⅲ标准排放控制要求。自2010年7月1日起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、销售、登记的重型汽油车,应符合国Ⅲ标准排放控制要求。
除了达不到这一标准的新车不予挂牌登记外,外地转入我市的二手车辆,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。
